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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制度实施以来,宜兴市2025年度育儿补贴申请审核工作现已进入尾声。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享受政策福利,请家中育有202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宜兴市户籍婴幼儿的居民,至今未申请的,抓紧时间提交申请!
补贴对象
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未满3周岁的本市户籍婴幼儿,均属于补贴对象。
具体包括: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但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即2022年至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按剩余月数折算补贴。
申请相关资料
(一)婴幼儿有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二)申领人有关材料
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
如婴幼儿亲生父母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调解书、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属其他情形,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请申领人说明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签字后上传。
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
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
其他监护人包括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申领时间提醒
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不予发放补贴,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申请。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应当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申请。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应当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申请。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
首次申请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芳桥街道育儿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芳桥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办公室
(宜兴市芳桥街道芳阳南路40号)
☎ 0510-8758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