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山村周桥自然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阳山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嘉朗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64.15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嘉朗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E栋E40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 1 日至2025年12月 3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仟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缴纳保证金账户名:无锡市嘉朗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
账号:21910188000185954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手写无效),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3)资格审查形式: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盖章资料,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并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办理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 年5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投标保证金;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⑥企业资质证书;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参与过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无需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下午1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嘉朗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D栋D201)。
7.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 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5 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7)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8)投标保证金证明;(9)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证明(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打印查询结果。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所有形式的保证金均需同时提供:1.本票或汇票回执单复印件;2.收款单位票据复印件)。
(2)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 芳桥街道办事处网 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5年12月1日至 2025 年12月3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芳桥街道阳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许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7584180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嘉朗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龙潭东路189号产教融合园E栋E401
邮编:214200
联系人:邵女士
电话:0510-87960801,19224696635
监督部门:宜兴市芳桥街道司法所
联系电话:0510-87580026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