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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实施单位: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规划地点: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
规划范围:北起云岭路,南至路西自然村,东临宜广公路,西至经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3.11km2(约4665亩)。
产业定位:以包装印刷、竹木加工、纺织、综合(机械、铸造、电子信息等)和仓储物流等为主。
规划概况:太华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对《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修编调整。宜兴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23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太华镇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的通知》(宜政办发〔2016〕68号)对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的四至范围、规划面积、产业定位进行了明确。太华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4日由原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对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宜环发(2018)44号),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规划的实施。
现对上述《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管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打开以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FHeyzCB2Ba0ggj2bVKdw 提取码:ts56)查阅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通过以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lhh4jOYpHseMEcJmtwapQ 提取码: 9kew)进行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写信、发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051087380093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太华镇龙珠路118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蓝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983886007
邮箱:jslanlian@sina.com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1号芝时商业广场2幢728室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