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张渚镇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1.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全镇发展总体布局,定期召开党委会议、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镇对村(社区)、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2.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依法治镇委员会工作规则、议事协调、督察督办、信息报送、学习培训等制度机制。建立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覆盖所有村(社区)和重点部门,保障信息畅通、工作联动。
3.强化保障,提升能力。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保障法治宣传、法律顾问、执法装备、阵地建设等必要支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镇村干部、执法人员参加市、镇两级法治专题培训15场次,覆盖400余人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聚焦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80项。推广运用“苏服办”“怡心办”等线上平台,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累计办理告知承诺事项600多件,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繁问题。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决策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公众参与(公示、听证、问卷调查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法律支撑。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执法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平台,事前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清单、监督方式;事中亮证执法、告知权利义务;事后及时公开执法决定信息。全过程记录,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文字、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可查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审核范围、机构和流程,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1名。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提升执法能力和文明素养。
(三)突出共建共享,深化基层治理,法治社会建设根基日益稳固
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张渚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突出重点内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宣传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安全生产、权益保障、防范电信诈骗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村(社区)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阵地。大力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指尖普法”。组织“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今年以来,全镇、村(社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群众法治需求。
完善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镇、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指引等)。
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合同审查等服务。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5起。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件。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从村(社区)干部、党员、致富能手、退役军人、网格员等群体中遴选培养“法律明白人”163名。通过培训、考核使其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法律服务员”。
3.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推广“援法议事”机制。在全镇推广运用“援法议事”基层治理模式,引导村(居)民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托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平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商解决涉及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村庄环境整治、集体资产处置、邻里纠纷调解等。累计通过“援法议事”解决事项38余项。
构建多元化解矛盾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强调解组织网络,镇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18个村(社区)全部建立调委会,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3个。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诉调、交调、访调对接机制。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7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镇信访总量逐年下降,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重点信访矛盾个体案件有效推进,稳控工作扎实到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部署推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依法履职。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部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有待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有不足;推进法治建设还不够平衡,少数单位职责任务有待压实;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还有提升空间。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不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持续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增强执法队伍力量。加强基层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助企纾困、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等方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优法律服务。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