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一、招标条件:
宜兴市妇幼保健院绿化带局部硬化改建车位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宜兴市妇幼保健院绿化带局部硬化改建车位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质量:合格;
3、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05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06月23日。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项目地点:宜兴市;
6、合同估算价:9.8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1日(非工作日除外)8:00至11:00时,13:3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资料前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东路511号。
2、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注: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妇幼保健院8楼小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企业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6年05月08日至 2026年05月1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1758809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东路511号
宜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