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医疗卫生 | 索引号 | 014046317/2026-04082 | 生成日期 | 2026-07-15 | 公开日期 | 2026-07-15 |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他 | |
| 关键词 | 医院,医疗,疾病 | 分类词 | 卫生,体育 |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急重危伤病患者急需救治,却因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而面临困境怎么办? | |||||
急重危伤病患者急需救治,却因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而面临困境怎么办?宜兴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为您解忧。
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及时救助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我市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10万/年),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救助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且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包括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以及我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人口家庭成员等身份明确但无负担能力的危重疾病患者。基金支付范围涵盖无法查明身份患者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拖欠的急救医疗费用,以及政府明确由财政负担的急救医疗费用。需要强调的是,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施行紧急救治后,可向基金申请补助。费用支付遵循“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支付有缺口的,再由基金补助。基金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救助事例、费用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兜底保障制度。市卫健委将持续完善相关制度,畅通救助渠道,切实守护好每一位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