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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锡人社事招公告备〔2026〕40号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6-07-24 16:18:5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面向2026年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28人(事业编制13名,编外合同制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2026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至2008年8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岗位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7月29日至2008年8月4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不限。

  4.招聘对象: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境)外学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中,附件2的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仅面向被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纳入“宜兴市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符合《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工作意见》规定的2026年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

  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2026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国(境)外同期博士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如首次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首个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退役的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9月30日。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5.2024、2025年毕业生,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中对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附件为准。报考附件1中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的考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9月30日。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和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5)已被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6)2026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6年7月29日9:00-2026年8月4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townscan.jsdongjiu.com/login)

  3.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7月29日9:00-2026年8月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7月29日9:00-2026年8月6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7月29日9:00-2026年8月6日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6年7月29日9:00-2026年8月7日18:00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审核人员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高端人才岗位(岗位代码G类)和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者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以及照片上传不符合规定、缴费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清晰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请考生注意检查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考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考生,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3.审核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原件到现场核实确认)。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

  5.高端人才岗位(岗位代码G类)和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4:00-17:00。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2026年8月13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打印。

  四、笔试

  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岗位代码G类)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报考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和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的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6年8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如岗位简介表中专业要求为两个及以上的,考试内容以第一专业为出题方向)。

  3.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报考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的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的直接淘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报考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的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5.本次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1.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对拟参加面试(面谈)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告。

  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岗位代码G类)及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的考生,报名成功即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3.资格复审程序:报考人员携带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审核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核验后留存复印件),由审核人员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2025年毕业未就业的考生,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3)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2026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如尚未完成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须提供拟申请认证学历(学位)的中文翻译件,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承诺书;

  (4)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

  (5)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在培证明、职称资格等);

  (6)“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还须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

  (7)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8)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9)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

  (10)关于工作经历,须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年限从2026年7月31日向前推算;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面谈)环节。

  六、面试和面谈

  面试(面谈)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面试(面谈)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网站通知。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谈)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 考核方式:

  (1)高端人才G01-G04岗位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谈成绩即为总成绩。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资质素养、价值观、科研创新以及岗位专业能力等。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2)高端人才G05-G06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内容分公共题和专业题,专业题以岗位简介表中专业要求为出题方向。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3)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不进行医学专业知识测试,采用通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4)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不进行医学专业知识测试,采用通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本次面试(面谈)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面试(面谈)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岗位代码G类)的考生,面试(面谈)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面谈)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报考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及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八、体检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违约审查与选岗

  报考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体检合格后,须进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违约审查,并通过选岗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

  1.违约审查: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中关于违约情形的有关规定,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违约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生违约情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依据招聘流程,安排其进行选岗。对已构成违约的定向生,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2.选岗:按照“满足岗位条件,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岗位内,通过现场集中选岗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个人不愿选择岗位的,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安排岗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已构成违约的定向生,本人自愿申请参照定向生管理的,可在未违约定向生选岗结束后,按照成绩排序,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基层编外岗位内进行选岗。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学历(学位)的,未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不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以及《岗位简介表》中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未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应当完成岗位要求的诊疗、科研等工作任务,并参加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十二、递补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第七点“总成绩计算方法”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三、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聘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index.shtml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wuxi.gov.cn/

  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91884、0510-87988643。

  十四、诚信管理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十六、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6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专项招聘岗位简介表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