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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卫健委 时间:2019-04-16 15:35:24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4060 生成日期 2019-04-16 公开日期 2019-04-1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决算,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财政,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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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照权限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完善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等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和精神病等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等工作。

  (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医疗、计生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及院前急救的管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负责指导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健全完善我市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机制。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药品增补目录,具体负责在省招标平台上遴选、采购基本药物,并统一组织配送。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规范避孕药具管理。

  (十)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全科医师、专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卫生对外合作交流、卫生援助工作。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各级各类卫生、健康组织(单位)创建。

  (十三)编制市财政拨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参与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使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和计划生育收费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有 11 个内设机构,即: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挂“审计科”牌子)、行政许可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医政科(挂“中医科”、“药政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科(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牌子)、基层卫生科、爱卫工作科(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妇幼健康服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挂“家庭发展科”牌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本部门现有下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23家,其中:卫生计生单位11家,分别为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皮肤病防治所、红十字会血站、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会、宜城预防保健所、机关公费门诊部、牙病防治所;未改制医疗单位8家,分别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二院、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官林医院、和桥医院、徐舍医院。改制医疗单位4家分别为第四人民医院、张渚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善卷骨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42家。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宜兴市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宜兴市卫生监督所、宜兴市急救中心。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以健康宜兴建设为统领,着眼于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需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发展中医药事业,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和健康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1、全面推进健康宜兴建设。以健康宜兴先行军的姿态和定位,贯彻落实好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发挥健康宜兴建设牵头部门作用,推动健康宜兴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健康宜兴建设的重要事项落地生根。同时建立相应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系统内健康宜兴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有序稳步进展;加快制订针对性强的差异化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开展检查督导,确保重点任务高效落实。

  2、致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健全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的配套政策和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基本医疗服务补助、设备购置补助、科教强卫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倒逼规范管理。按照“一院一策”思路,形成个性化化债方案,促使公立医院正常运行。规范药品耗材采购,完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加速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外部治理机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制度。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好会计和财务制度,探索实施审计常态化,突出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医院民主决策、成本控制等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成首批公立医院的章程制定。三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探索实践,努力打通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与站之间人员等要素的流动渠道,执行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落实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服务”的卫生支农政策,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医生引到基层,帮助基层增强医疗能力,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50%的目标。四是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协调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实施按病种付费工作范围,并将单病种结算与临床路径实施、日间手术开展有机结合,进一步调动医院控费的主动性,为医联体建设和双向转诊理清医保结算政策障碍。五是深入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并落实药品流通、使用各环节政策,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特别是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控“大处方”,规范用药行为。规范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积极探索药品带量集中采购的办法和途径,让群众用上疗效更好、价格更低的药品。

  3、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一是整合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院在办名院、建名科、育名医上下功夫。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努力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排得上号”的一流公立医院;持续加强专科群建设,巩固眼科、骨科等优势学科,二级以上医院要加快全科、儿科、中医科等领域的补缺补短,有重点有步骤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专科;通过育才、引才、用才多措并举,建设一支集高层次领军人才、高水平紧缺专业人才、高素质基层实用人才于一体的医卫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要逐步理顺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建强市级龙头医院和新的医疗中心,支持中医医院发展,办好精神卫生中心,推进妇幼保健院建设。建优基层骨干医院,整合提升区中心医院,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医院与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轨,加快和桥医院建设,规划筹备徐舍医院迁建工作,谋划好第二人民医院、张渚人民医院的定位和发展;要创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管理运行机制,做强其医疗职能,逐步恢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独立法人地位,对中心(站)实行预算制管理。肿瘤医院、牙病防治所、善卷骨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专科医院,要做精做特、打造品牌、优化服务;要优化多元办医格局,为民营医院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二是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在继续贯彻落实改善医疗服务40项举措的基础上,深化“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等8项工作。扎实开展升级优化门诊服务、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提供优质护理及延伸服务等创新医疗服务。三是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要加快推进医调委建设和医疗责任险的实施,争取春节后正式落地运行。要推进医患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良性运行,促进我市医疗矛盾纠纷的公平规范处理,保护患者和医院双方利益。同时要腾出时间空间,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检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完善市级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组织,定期规范开展各类质控活动。四是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从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入手,引导群众自愿选择签约不同类型的健康服务包。各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要统筹安排专科、专家门诊号源,落实基层上转患者优先服务等便利措施,引导群众优先利用签约医生诊疗服务,提高居民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依从度。五是继续强化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实用性为前提,以互联互通为目标,做好信息系统的规划架构。全面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加固建设,力争二级以上医院机房安全等级全部达标。继续抓好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全面升级社区卫生管理系统,上线基层体检系统,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更强的行政推动,推进智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电子健康档案的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全市统一的预约挂号平台和双向转诊平台。确立依法统计意识,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

  4、稳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探索基公项目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的新服务模式,通过“基本医疗+基本公卫”的模式,逐步将“疾病治疗”转向“健康管理”。加大基公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感受度。及时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方式和内容,打破“平均主义”,体现项目质量与绩效分配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狠抓项目质量。二是提升疾病防控水平。切实加强传染病监测,规范做好各类疫情处置工作。提高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水平,严格落实政府各项关怀政策。规范做好水痘、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切实强化疫苗管理,严格防范风险,深刻吸取金湖县疫苗事件教训,坚守预防接种安全底线。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多措并举提高居民人均期望寿命、降低重大慢性病早死率。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及早安排并完成学校卫生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任务,规范学生健康体检和口腔保健工作。稳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三是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实施政务服务集成“一个窗口”,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审批服务方式改革,建立不见面审批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配合官林镇“强镇扩权”试点工作。继续实施“首评制度”,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等重点领域监督工作,加大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力度。完善“双随机”监督执法模式,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两法”衔接等各项工作。四是提升妇幼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强产科能力建设,规范常见、多发高危病种救治流程,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高危识别和处置能力专题培训。保障资金、细化流程,规范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妇幼重大项目、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规范和严控助产医疗机构业务权限,加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等监管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完善我市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具体意见,在失独群体普遍关心的医疗、养老、生活照护等方面争取有实质性的进展。充分发挥“连心家园”和“红心悦”工作室作用,打造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关怀的“宜兴品牌”。有序落实好“结对帮扶献爱心”“点亮父母眼睛”眼部健康筛查、“两癌筛查”等工作,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住院护工保险、女性安康保险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对重点对象加大关怀帮扶力度,更好地缓解矛盾,维护稳定。五是进一步夯实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巩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适时启动国家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创建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加强卫生应急社会动员和宣教工作,继续做好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全面加强院前急救工作,以国际紧急调派研究院绩优认证为抓手,加强电话医学指导的规范性与可及性;积极争创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加强急救技能培训与普及。大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演练和网络分站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应急水平,提高救治率。六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健康镇村建设,要建成省健康镇3个、省健康村(社区)18个以上,努力打造3-5个高质量健康示范社区,同时加大健康场所和健康单位的创建。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做好周铁、湖父、新建等7个国家卫生镇和74个省级卫生村的复审迎检工作。抓好厕所革命和病媒生物防制,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能力建设。拓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成效,继续开展健康素养全监测。

  5、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新要求。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系统内的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按照市委巡察办反馈的整改任务和整改举措,确保改出成果、见到实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压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坚持以作风效能为抓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继续深化卫计系统专责整改工作,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上廉政党课,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三是坚持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凝聚干事创业动能。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加强文化建设,注重文化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引领熏陶作用。结合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等节点开展活动,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信任度。坚持党建带团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抓好平台建设,打造卫计系统“天使志愿者”志愿服务品牌。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宜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宜财编〔2019〕1号)填列。)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5852.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444.26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宜兴市急救中心,增加预算930万元;同时,人员经费年度正常增长。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5852.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5852.9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852.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26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宜兴市急救中心,增加预算930万元;同时,人员经费年度正常增长。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5852.9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52.91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下属单位补助及相关项目的财政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26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宜兴市急救中心,增加预算930万元;同时,人员经费年度正常增长。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8.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1. 其他(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2.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78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9.98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宜兴市急救中心,增加预算715.92万元;其他原口径内单位人员经费年度正常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998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4.28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卫计委本级新增项目二类疫苗接种费返还240万元,部分下属单位人员补助有变化,新增急救中心项目经费184.13万元。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急救中心编制了机动经费3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5852.9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52.9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5852.9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89.85万元,占36.52%;

  项目支出9988.06万元,占63.01%;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75万元,占0.47%;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852.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4.26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宜兴市急救中心,增加预算930万元;同时,人员经费年度正常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852.9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4.26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宜兴市急救中心,增加预算930万元;同时,人员经费年度正常增长。

  其中:

  (一)卫生健康支出(类)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8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4.59万元,减少13.99%。主要原因是合理调整单位项目经费对应类款项,仅保留单位行政运行支出在该项支出中。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8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1.7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经费类款项,增加该项支出。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万元,减少48.80%,主要原因为将部分项目支出调至其他功能分类中。

  4.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0万元,减少60%,主要原因为对应项目内容发生了变化,上年为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本年度转变为二类疫苗收入的返还。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支出1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将给预防保健所的拨款转入该功能分类下。

  6.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298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9.71万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养老保险正式扣缴后疾控中心相关支出增加。

  7.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1546.25119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2.92万元,增长29.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养老保险正式扣缴后卫生监督所相关经费增加。

  8.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106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5.18万元,增加155.47%。主要原因是原计生指导站与妇幼保健所机构合并,单位人员增加,承担项目增加,计生指导站经费纳入该功能分类中。

  9.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93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0.0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急救中心为新成立的预算单位,之前没有专项支出。

  10. 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支出3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5万元,增加68.83%。主要原因是提高对红十字会血站的人员补助,增加支出103.5万元/年;血站搬迁后新增物业管理补助及维护费50万元/年。

  11.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加1.83%。主要原因为提升对皮肤病防治所的补助5万元。

  12.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5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0万元,增加11.40%。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将原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调整至该功能分类中。

  13.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将原该项中的支出调整至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中。

  14.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3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5.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7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7万元,增加0.89%。主要原因是爱国卫生项目支出略有增加。

  16.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将中医补助纳入财政专项预算中,不再在部门预算中体现。

  17.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7070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2.96万元,减少90.04%。主要原因是计生指导站与妇幼保健所合并,计生指导站的基本支出及部分项目支出转入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中。

  18.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1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8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5万元,减少18.72%。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逐步细化,合理安排项目支出所属类款项,调整部分类款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89.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6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52.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26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宜兴市急救中心,增加预算930万元;同时,人员经费年度正常增长。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89.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6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73%;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53.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1.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急救中心救护车29辆,同时降低车辆定额0.1万元/辆/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本着一切从简原则,控制接待数量及标准。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经济分类,更合理地区分会议与培训。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经济分类,更合理地区分会议与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2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5.7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口径与2018年不同,2018年不含下属事业单位,仅为委机关本级,与上年不具备可比性。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53.8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96.88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56.96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5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其他用车0辆等。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60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