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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渚镇关于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的工作方案
来源:西渚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21 14:54:28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7435 生成日期 2020-01-02 公开日期 2020-01-02
文件编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西渚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天然气,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分类词 能源,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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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无锡10.13液化气罐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9月底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无锡10.13液化气罐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9月底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运输、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排查整治,重点要查治以下8种情形或场所:1、未签定供气协议的;2、不符合钢瓶储存条件的场所;3、有半地下室、地下室的场所;4,综合体,高层建筑内的餐饮饭店、企业食堂;5、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6、灶具软管超过2米且有三通或穿门墙洞的;7,燃气管道为无资质人员安装的;8,供应或使用气液双头钢瓶的。

  2、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查清各类餐饮场所(含农家乐、小吃店、大排档、单位食堂等)的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底册资料。要督促指导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餐饮业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进一步推进“瓶改管”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餐饮场所燃气管道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7]161号),推动有条件、管网覆盖到位地区的餐饮商户使用管道天然气。同时积极协调燃气公司,加快向餐饮场所集聚进行管网延伸覆盖,为“瓶改管”积极创造条件。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非法运输、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暗查暗访、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鼓励群众举报违法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使用的企业和行为。

  5、多方位开展安全用气宣传。继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燃气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通过不断扩大安全宣讲员队伍,定期开展餐饮用户教育培训,逐步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饭店负责人和厨师长培训制度,让燃气安全知识走进百姓身边。

  二、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坚决防止排查整治一般化、形式化。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隐患的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3、检查抽查、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整改工作终身负责;相关部门对一路整改、一路放行、一路出现问题的,要倒查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我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储锡峰镇长任组长,杨志良、潘震、周承君任副组长,规划办、环安科、城管中队、文旅办、卫教办、派出所、公用事业局西渚分局、市场监督局西渚分局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附专项检查分工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3、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西渚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分工表

  

西渚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西渚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分工表

组别

  

整治区域

  

镇领导

  

组长

  

参加部门

  

第一组

  

 

  元上集镇片区、个体经营户

  

杨志良

  

任志斌

  

规划办、  

西渚市场监督分局、  

派出所、  

城管中队、  

环安科、  

公用事业局西渚分局 

第二组

  

 

  西渚集镇片区、个体经营户

  

潘震

  

蒋球生

  

规划办、  

西渚市场监督分局、  

派出所、  

城管中队、  

环安科、  

公用事业局西渚分局  

第三组

  

 

  其他农家乐、民宿、单位食堂

  

周承君

  

孙笋

  

规划办、  

西渚市场监督分局、  

派出所、 

城管中队、  

环安科、  

文旅办、  

卫教办、  

公用事业局西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