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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部分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10-18 10:00:1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3-04094 生成日期 2023-10-18 公开日期 2023-10-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主题(二) 计划生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计划生育,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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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部分事项的通知

(宜人口计生〔2015〕4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

  根据《无锡市人口计生委员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部分事项的通知》(锡人口计生〔2014〕16号通知)要求,现对《宜兴市关于落实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的意见》(宜人口计生〔2012〕17 号)中的部分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标准。

  1、上环:调至每例140元;

  2、取环:调至每例普通120元、嵌顿350元。

  二、调整退休、失业人员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渠道。

  退休、失业人员所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 由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本通知自2014年10月1 日起执行。

  (此页无正文)

  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宜兴市卫生局  宜兴市财政局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