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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渚镇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西渚镇  发布时间:2025-04-27 15:51:36   [ ]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YXSXZZ202504004

一、招标条件:

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的西渚镇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西渚镇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工程,包括土石方、入侵报警控制器、标线工程等。

2、质量:合格安装

3、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05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0614日。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项目地点:宜兴市西渚镇

6、合同估算价:11.7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1、请你方从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107号办公室)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0427日至2025050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可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107号办公室)报名,需携带的资料详见本项第4点。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提供招标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银行转账、电汇)截图及单位信息,并按附件格式填写,发送至邮箱(3141612957@qq.com)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并按照投标人预留的收件地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交纳

形式

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费)

开户银行及行号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202230011010000955635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

户名:江苏省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张渚支行

交纳形式:银行本票或汇票,本票或汇票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

注:本票汇票需在报名截止前送至江苏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授权委托书(注: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被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202411-20254月内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9日下午0200分,地点为西渚镇人民政府西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11-2025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2)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3)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

六、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底支付合同价(或审定价)的40%,第二周年支付审定价的30%,第三周年付清余款。

七、其他

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50427日至 2025050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葛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7371031     

联系地址:宜兴市西渚镇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9851025016

联系地址:宜兴市万达写字楼A1810  

邮政编码:214200

20250427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