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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主题:应急管理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实录
访谈时间:2019-06-19 08:30:17
访谈嘉宾:副局长刘育峰、陈进川、蒋益波、杨达
访谈主持:梧阳

访谈实录

  主持人:

  您好!听众朋友,欢迎收听《政风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梧阳。听众朋友,去年以来,原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那么今天呢是新组建的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的热线时间,首先来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应邀来到直播室的嘉宾,他们是:副局长刘育峰、陈进川、蒋益波、杨达。欢迎各位领导作客直播室。

  相关领导: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有幸来到《政风行风热线》,通过这个平台与广大听众沟通,非常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反映。

  主持人:

    咱们应急管理局呢,是刚刚成立的,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应急管理局的组建情况和主要职责?

  副局长刘育峰:

   市应急管理局的三定方案已于3月31日,由市委编办审核,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15项工作职责: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相关规程标准。

  3.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 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 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辖各镇、园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12.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4. 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力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全市社会经济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主持人:

  今年作为机构改革的开局年,民政、水利、农林等部门的防灾减灾职责一并转到了应急管理局,而近期我市即将进入夏季汛期,我们应急管理局今年在应对自然灾害时将采取哪些措施?

  刘育峰副局长

  我市位于太湖湖西地区下游,地处南北气候交会带,承接上游4700多平方公里的来水,特定的水系分布和自然环境决定了我市洪涝灾害的多发性,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长江中下游发生极端天气、遭受洪涝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太湖流域降雨多,气候年景总体偏差,防汛任务异常艰巨。

  根据我市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预测,2019年最有可能发生以下四种自然灾害:一是短时强对流天气造成的风雹灾害,尤其是在我市北部平原地区,特别容易发生龙卷风、冰雹等自然灾害。二是台风,每年7至9月份是我市遭受台风侵袭的主要时段,尤其要关注单号台风对我市的影响。三是洪涝,近年来长江中下游地方发生洪涝灾害的概率较高,尤其是春夏季节的短时强降雨易导致城市内涝、农田被淹,西部乡镇圩区出现险情,且极易引发南部山区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四是雨雪冰冻灾害,尤其要防范类似2008年初的大范围、高强度雨雪冰冻灾害。

  我局在机构改革转隶过程中与各部门积极协调,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做到不断档、不缺位,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主要做了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加大对灾害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民众了解自然灾害的特点及应对措施,从而具备相应的应急自救能力,进而带动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二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并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的指挥能力和救灾能力。三是整合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全市综合性应急力量体系,主要建立五支队伍:第一,建立市、镇、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灾情报送不断档、不脱节;第二,建立以消防、民兵为依托的救灾救援队伍,负责救援处置工作;第三,建立政府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专业性救援队伍,根据行业特点、灾害性质进行专项救援;第四,建立以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为主的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第五,建立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并有针对性进行专项培训、专业培训,做到自然灾害来时快速反应。四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机制。根据我市气候特点、灾害种类、受灾群众特殊需求等情况,编制我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调拨方案,从而进一步强化综合协调和统筹管理职能,逐步推动建立应急物资“大储备”模式。五是为全市户籍人口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及城乡户籍居民住房财产保险,为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保障。

  主持人:

   3月21日,响水发生了天嘉宜爆炸事故,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了巨大损失。我市的很多听众朋友对此非常关心,陈局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我市当前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进川副局长:

  我市现有危化品生产、使用领证企业85家,一般使用企业129家,危化品经营带存储企业52家。近年来,经过多轮次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我市危化品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得到显著提升,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几率大幅度下降。自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以来,我局迅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无锡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我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一是立即部署开展危化品行业专项检查。3月21日下午2时48分,响水天嘉宜发生爆炸事故。3月22日9时,盐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下午,我局印发《立即开展全市重点危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3月23日(周六)上午9时,召开全市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组织重点危化品企业集中观看“3.21”爆炸事故及近期市内典型事故警示视频,并部署开展全市危化品企业专项检查。会议结束后,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片区分工,分4组对全市范围内构成重大危险源、涉及高危工艺及涉及爆炸品的46家重点危化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排查一般隐患719条,重大隐患189条,责令停产24家,立案查处10家。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对于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3月23日,市委沈建书记到我局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应急管理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针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3月26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全面部署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3月30日,市安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2019〕14号),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4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30号),明确12个重点行业领域和8类重点场所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4月17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平书记到我局听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题汇报。4月18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汇报。4月22日,市安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宜安办〔2019〕16号)。三是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检查。在冶金工贸领域,邀请省冶金工贸组4名专家,以《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为重点,对全市164家涉及高温熔融金属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隐患1286条,其中重大隐患306条。在危化品领域,第一,按照省厅、无锡局要求,积极开展化工专家深度检查。聘请中国化学品协会11位专家,分两组对全市27家高危工艺和环氧乙烷使用企业进行深度检查,切实做到排查深入见底、整治坚决彻底。第二,按照《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局领导根据分片分工,分4组对80家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第三,开展危废经营企业检查,按照无锡市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摸底的紧急通知》(锡安办[2019]43号)文要求,联合公安、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和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17家危废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第四,各乡镇通过聘请专家、委托第三方机构在辖区内对一般危化品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市安监大队将对上述企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该处罚的处罚,该责令停产的责令停产,对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一律提请属地政府关停。

  主持人:刚刚听了陈进川副局长的介绍,我们知道“3.21”事故以来,市委市政府,以及咱们应急管理局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这些手段和措施毕竟是短期的,主要解决的是当前一个阶段上述重点企业存在的问题。未来,我们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中将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蒋益波副局长:

  前阶段,我们通过市镇两级联合检查,对全市30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百分百全覆盖检查,排查并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了我市危化品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要从两个方面强化危化品企业监管:一方面,加强源头管控,严把建设项目关。一是严格按照省、无锡市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相关意见,严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口。同时,根据企业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指导、加强对企业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在竣工投产最后一公里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严把行政许可关。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到期未领到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给予处罚。三是扎实开展重点化工企业本质安全诊断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的时间节点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设施设计及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诊断。另一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培养安全生产“明白人”。严格组织化工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牛鼻子”和安全员这个“执行者”,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绝不走形式、走过场,严格考核,将不能通过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依规予以严处。二是推动企业岗位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工作。首先在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及本质安全诊断企业开展岗位风险辨识及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坚持事故导向,突出重点作业环节管控,坚决遏制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企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监管,从严管控动火作业风险,实现重点作业环节风险有效受控。           

  主持人:

  刚刚通过陈进川副局长和蒋益波副局长的介绍,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的近况,那么除了危化品企业外,我市还有大量的其他类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监管重点又是哪些呢?

  杨达副局长: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简单普及下我们除化工行业以外的工贸行业,平时俗称的8大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原国家安监总局在制定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中,将工贸企业主要分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8大行业。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要求工贸企业对照标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针对新办企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12月14日制定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在2011年2月1日之后涉及项目建设的,均需严格按照36号令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下面,我就“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和大家作一说明。

  1. 什么是“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 哪些企业需要“三同时”?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工信局、发改委等)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

  3. 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4. 具体怎么做?第一是安全预评价。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36号令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第二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报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审查;36号令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即可。第三是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36号令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主持人:                  

    听众朋友,应急管理工作具有特殊性,每时每刻都是新的开始,因此我们期待,今后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能够不断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市应急管理局的领导,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再见。